关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ETF期权主做市商评价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的评价情况如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0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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