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20日上证50ETF期权主做市商评价的公告
(关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20日上证50ETF期权主做市商评价的公告)
上证公告〔2018〕23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50ETF期权主做市商在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7月20日期间的评价情况如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证券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A,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证券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证券公司的评价结果为B。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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