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50ETF期权买卖方的风险有哪些?

时间:6年前   阅读:4620

   大家要知道,没有任何一个投资是没有风险的,上证50ETF期权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有风险,下面期权记财经整理了一些买卖双方的风险,详情请看下文。

  一、买方风险

  期权买方也被称作期权权利方,当期权的买方在最后交易日行使买入或者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时,义务方必须无条件满足期权买方的要求。因此,期权买方承担的最大风险锁定为权利金,而最大收益无限。虽然如此,但是期权买方还是存在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风险点。

  1.权利金风险。期权买方的盈利源于期权买卖过程中权利金的差额。虽然投资者不存在无限亏损的可能性,但是当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时,投资者有可能会损失全部权利金。因此,投资者要建立良好的止盈止损意识。

  2.高溢价风险。虚值期权在到期日的时间价值和权利金价值都将归0,到期前由于波动剧烈有可能会出现价格的高涨,投资者如果在此时追涨和买入期权,可能会在到期面临损失,就像楼市泡沫时追涨的投资者。

  二、卖方风险

  期权卖方通常定义为期权义务方,当期权的买方在最后交易日行使买入或者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时,义务方必须无条件满足期权买方的要求。就单纯卖出期权来说,最大的收益已经锁定为权利金收入,而承担的损失却可能很大。

  1.保证金风险。期权卖方在交易过程中缴纳保证金,并根据期权价格的变动相应调整。与期货一样,当保证金不足时,需要相应追加保证金。当保证金触及强平线时,期权卖方存在强平风险。

  2.巨额亏损风险。由于期权损益存在非线性特征,期权卖方的最大收益锁定为权利金收入。当标的资产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动时,期权卖方无最大损失概念。这对于期权卖方投资者的风控意识和止损意识存在着较高的要求。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无法及时以指定价格成交所产生的风险,是期权卖方和买方的共有风险,广泛存在于金融市场之中。

  4.损益结构。期权套保具有非线性损益的特征,使其在对冲风险的同时,继续保留了收益增长的空间,具体的收益取决于行情向有利于投资者方向波动的空间。

  上证50ETF期权买卖双方的一些主要的风险如上说言,这些风险在投资的过程中都是需要注意的,如果发现了风险就要及时的止损。如果想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关注期权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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