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ETF期权主做市商评价的公告
时间:6年前 阅读:549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做市商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的评价情况如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A;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02月11日
本站声明:网站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https://www.qiquanji.com,我们将及时处理。
微信扫码关注
更新实时通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