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公布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及个股标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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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公布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及个股标的名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8月1日公布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名单,以及券商场外期权业务挂钩个股标的名单。其中,交易商包括一级交易商7家,二级交易商9家;股票池名单则包括沪市471只股票和深市681只股票,共计1152只股票。
公告显示,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名单有7家,包括: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场外期权业务二级交易商名单有9家,包括:财通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银河证券、浙商证券。
一级交易商与二级交易商有何区别?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8〕40号)的相关要求,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证监会认可,可以成为一级交易商;最近一年分类评级在A类A级以上的证券公司,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备案,可以成为二级交易商。未能成为交易商的证券公司不得与客户开展场外期权业务。
在业务操作上,一级交易商可以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开立场内个股对冲交易专用账户,直接开展对冲交易。一级交易商应当根据自身合约设计要求及标的范围确定是否接受二级交易商的个股对冲交易。而二级交易商仅能与一级交易商进行个股对冲交易,不得自行或与一级交易商之外的交易对手开展场内个股对冲交易。同时,二级交易商应确保其与对手方和一级交易商分别达成的个股期权合约挂钩标的、合约期限、合约规模、收益结构等交易要素基本保持一致。中证协将对二级交易商执业情况定期组织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动态调整。
至于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挂钩个股标的名单,包括沪市471只股票、深市681只股票,共计1152只股票。公告显示,本期标的名单筛选日期截至2018年7月20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原有标的名单与本期标的名单不一致的,以本期标的名单为准。
公告明确,证券公司开展场外期权业务挂钩标的不得超出本期名单。本期个股标的名单由一级交易商按照《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标的管理须知》中标的筛选标准提供,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
公告指出,交易商应及时关注沪深交易所相关通知,不得新开和展期挂钩个股标的出现被沪深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发布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风险提示、进入终止上市程序的场外期权合约。
除个股标的外,场外期权合约可挂钩由沪深交易所、中证指数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公布的符合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指数标的。
此外,中国证券业协会仅每季度公布个股标的名单,各交易商应结合自身业务定位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相应的包括个股的场外期权业务标的管理办法,根据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运作及标的证券交易等情况,加强对个股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对场外期权挂钩标的池实行动态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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